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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7 16:14:06 点击数:

吉林财经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

学校会议室、接待室是学校举行会议、接待宾客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学校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规范会议室的使用秩序,为校领导及学校各部门提供良好的服务,制定本办法。

一、    会议室概况

 会议室名称

地点

坐席数

会议室设施

综合楼第一会议室

综合楼312室

30

投影、音响、空调、LED会标屏幕

综合楼第二会议室

综合楼308室

70

投影、音响、空调、LED会标屏幕

综合楼接待室

综合楼316室

10

空调

图书馆会议室

图书馆1006室

60

投影、音响、空调、屏蔽仪、LED会标屏幕

图书馆接待室

图书馆1008室

18

空调、衣架

图书馆1007室

图书馆1007室

20

书架

学术报告厅

图书馆一楼

454

投影、音响、空调、LED会标屏幕

二、    使用范围

(一)     各会议室主要用途:

1.综合楼第一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等校级会议和经批准由职能部门召集的相关会议。

2. 综合楼第二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组织承办的各类中型会议,经批准由职能部门召集的相关会议。

3.  图书馆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组织承办的各类中型会议,接待重要领导和来宾;经批准由职能部门召集的相关会议,各类中型学术报告会等。

4.  综合楼接待室、图书馆接待室主要用于接待外宾、重要领导和重要来宾临时休息。

5.  图书馆1007室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评审、评估等活动的会议资料阅览。

6.  学术报告厅主要用于学校召开的大型会议;干部全体会议;学校召开或承办的各类学术报告会,经批准由各院(部、中心)组织的大型学术报告会等。

(二)     所有会议室只限学校内部使用,一律不对外使用。

(三)     各会议室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协调使用,未经批准,校内各单位不得随意使用各会议室。

(四)     学校办公室严格按照各会议室用途安排使用。无特殊情况,各单位不得超越使用范围使用会议室。

三、    申请程序

(一)     使用会议室必须提前预约(大型会议至少提前3天,一般会议提前1天),登记并经批准后方可安排使用;不提前预约的常规性会议一般不予安排使用。使用图书馆会议室、图书馆报告厅需向学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     因未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不及时或不明确而造成延误会议等后果,由联系部门负责。

(三)     当在同一时间段内有不同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将根据申请时间,采用“先申请者先使用”的原则,由会议室管理人员审批决定使用者。

四、    注意事项

(一)     列入学期工作计划的会议优先使用会议室;若各职能部门预定的会议室与学校临时性重要会议所用发生冲突,后者优先使用。

(二)     每周在各会议室安排会议时,原则上以学校日程安排的会议通知为准,如需要临时调用会议室的,应事先向学校办公室说明(包括双休日)。

(三)     会议室一经借出,会务工作由使用单位派人负责并自备会议用品。使用前提前到校办综合科办理交接手续,若使用图书馆会议室和学术报告厅时需要投影、音响等设备,由信息管理中心凭校办审批单提供技术支持;会议结束后,使用部门要将会议室的卫生打扫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关好窗户和各种电器,恢复原样,并通知校办综合科,予以验收。

(四)     使用单位应爱护室内公用设施,因人为因素损坏或丢失的由使用部门或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     在会议室悬挂、张贴物品,须经学校办公室同意,不得破坏、弄脏原有装修。

(六)     各院(部、中心)组织的大型学术报告,主要参会人员为学生时,须有一名以上教师或辅导员始终在场,组织、协调和负责活动的安全工作。

  (七)使用单位应如实向学校办公室说明会议内容,如遇实际使用情况与申请内容不符,学校办公室有权终止该会议室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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